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马拉松等路跑运动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服务指南》
《福建省龙舟等水上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服务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体局、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各省级运动管理中心、省级体育协会,省有关单位办公室:
现将福建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福建省马拉松等路跑运动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服务指南》和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制定的《福建省龙舟等水上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服务指南》印发给你们,供赛事活动组织者参考。
福建省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福建省马拉松等路跑运动赛事活动
安全管理服务指南
(福建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和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马拉松等路跑运动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水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指南。
《指南》所指的路跑运动(按照世界田联最新规则)标准比赛距离包括:5公里、10公里、15公里、20公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25公里、30公里、马拉松(42.195公里)、公路接力赛。赛事组织者(主办、承办、协办、运营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赛前、赛中、赛后相关安全管理服务要求:
一、赛前安全管理要求
(一)成立组委会,确定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运营单位,并明确各部门安全责任职责。
(二)成立赛事安全工作多部门协调小组,由体育、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地震、通信管理、银保监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赛事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赛事组织方案四个方案,进行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
(三)做好风险评估。赛前组织赛事技术代表、总裁判长会同交通、气象等相关部门现场勘察赛道(勘察道路条件、气象等),并将相关数据资料交由专业评估部门作出评估报告后确认是否符合办赛条件,并形成分析评估报告。
(四)按规定履行赛事申报(审批或备案)及分级管理责任。具体要求按照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若干意见》执行。
(五)参赛人员资质审查
1、参加路跑运动的运动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马拉松(42.195公里)及以上距离:参赛者须在比赛当年满20 周岁。
②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和10公里项目:参赛者须在比赛当年满16周岁。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组委会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
③10公里以下项目: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需要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1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需老师或家长陪跑。
2、不适合参加路跑运动的情况:
①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②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③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④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⑤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⑥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者;
⑦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或睡眠不足者;
⑧孕妇;
⑨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3、各赛事组委会在赛事报名时务必严格审查参赛选手是否因违反反兴奋剂等相关规定而处于禁赛期或已被临时停赛,严禁运动员在禁赛期或临时停赛期内参赛。
(六)为赛事活动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为参赛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要求参赛者自行购买。
(七)做好宣传培训,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相关要求。按要求发布赛事信息,加强对赛事相关人员(包括参赛者、裁判员、志愿者、赛事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等)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严禁使用兴奋剂、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得对赛事制造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舆论。
(八)提前向参赛单位(人员)发布赛事安全、反兴奋剂及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并于赛前报到时签定:《赛事安全责任承诺书》、《反兴奋剂责任承诺书》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等。
(九)组委会综合、应急、医疗、疾控、安保、交通、竞赛组织等负责人赛前联合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二、赛中安全管理要求
(十)紧抓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防控要求,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原则,周密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防止马拉松等路跑运动成为疫情传播扩散的渠道。
(十一)配齐人员和物资设施。赛事活动应配齐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赛事补给站和医疗设施,严格落实通信、安全、交通、卫生、食品、应急救援、消防等安全措施,增加装备检查、保险购买等强制性措施。
(十二)所有参赛的注册运动员和大众运动员在接到兴奋剂抽查通知后,应按照兴奋剂检查的相关要求接受兴奋剂检查。未按要求进行兴奋剂检查者,该项比赛的成绩不予承认。
(十三)比赛条件及要求
1、世界田联建议比赛日当天的气温是:5度-15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建议最高气温不超过20度、最低气温不低于5度,超过20度须提供赛事风险评估。
2、马拉松赛事赛道最窄处不得少于6米。
3、赛事组委会应根据赛事相关规定、赛道特点,在赛道起终点及沿途为运动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
①饮用水和饮料由组委会提供,也允许运动员自备。组委会在赛道沿途应大约每5公里确保设置1个饮水/用水站或饮料站;确保水的充足供应。每个饮/用水站或饮料站须设指示牌,并在赛道适当的位置安排饮/用水或饮料桌便于运动员拿到。
②10公里以上的项目,饮水/用水站与饮料站应间隔配备,饮料站除饮用水外应至少提供运动饮料;超过25公里以上的项目,有条件的组委会还可提供能量补给品。
③每个饮料站、饮水/用水站应该根据该站点的途经运动员人数,为每名运动员提供至少250毫升的水,如气温较高或有较高的风险,应酌情增加各补给站饮水和用水量,同时配备喷淋设施为运动员降温。
4、赛事组委会须根据比赛路线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管制方案和人员疏散方案,确保各主要路口的交通安全。
①起点区域保持交通管制至最后一名运动员离开起点。
②终点区域交通保持管制至公布的关门时间。
③赛事赛道必须采用全程或分时、分段交通管制,直至公布的关门时间。如果是双向交通的公路,运动员只用其中一侧,则可以只对使用的一侧进行管制。
④所有赛事在赛道上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安保人员和检查裁判员,交通路口须有警察进行管理。
⑤关于交通管制的公告须于赛事举办前1-2周向社会公布,以方便群众出行。
5、在比赛期间起终点以及沿线均须配备急救设备(包括AED 等)和专业医务人员,必要时配备卫生检疫人员,确保及时发现并能在最短时间(三分钟内)在现场实施急救并将危重伤病人员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
6、路线(赛道)标识
①每1公里设置1块公里牌,在折返、拐弯以及分道的路段须设指示牌,高度均不低于2.5米,核心内容信息位置不低于2米。
②每个比赛项目的终点前100米处,须设置终点提示牌和运动员分流指示牌,每个终点要设置醒目的标识。
③标识牌和提示牌要清晰、简洁、明显,数量要充足,摆放位置及高度要有利于运动员、裁判员等观看和识别。
④各种标识牌、提示牌要安全、牢固,摆放不得妨碍跑进路线。
7、赛道起终点及沿途均应根据赛事规模配备洗手间。
①赛道起终点及沿途均应根据赛事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公用厕所,并预留出运动员来往厕所的通道。起点公用厕所应在赛事开始前至少一个半小时开放。
②起点的厕位总厕位应至少按照现场人数70∶1计算,女性选手超过40%的赛事应至少按照50:1计算,有条件的赛事应尽可能提高比例。
③终点的厕位总数应至少按照现场人数的300∶1计算。
④沿途厕位应至少每5公里间隔摆放,有条件的赛事应尽可能在出发至5公里之间每2公里放置厕所。沿途厕所应至少按途径总人数的600∶1计算总数。厕所应摆放在饮料站和饮水/用水站至少10米之后。
8、起跑仪式要求:
①起跑仪式应将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②所有运动员应在起跑线后集结完毕,裁判应确保无任何运动员用身体任何部分接触地面的起跑线,之后鸣枪正式起跑。
③起跑仪式中注意“运动员准备”时不可将“宣布开幕”和“鸣枪发令”同时安排在同一起跑仪式中。
④组委会在出发前5分钟、3分钟、1分钟时应指定人员在起跑线前举牌给予倒计时提示。
三、赛后安全管理要求
(十四)赛事举办单位要在赛后及时回收、清理比赛器械、物料和垃圾,恢复赛前原貌,并由相关部门验收。
(十五)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等赛事活动监管单位应建立赛事安全监管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对赛事活动质量,包括组织机构整体水平、安全工作、人数规模、层次规格、服务保障、社会影响力等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作为赛事承办组织年度考核、诚信管理、赛事补助或政府购买服务的依据。
四、适时启动赛事“熔断”机制
(十六)马拉松等路跑运动赛事活动如遇以下突发情形之一的,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启动“熔断”机制: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高温、严寒、雷雨等极端天气)、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体育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5、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
五、认证赛事活动要求
各地举办的赛事活动(含大众田径健身达标赛事活动)如需中国田径协会进行认证,请按照中国田径协会规定的程序,经福建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审核后报中国田径协会认证。具体程序要求见《中国田径协会路跑及相关运动赛事分级监管办法》。
福建省龙舟等水上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服务指南
(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和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确保我省龙舟等水上赛事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保障参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指南。
《指南》所指的赛事活动包含专业比赛和业余比赛。赛事组织者(主办、承办、协办、运营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赛前、赛中、赛后相关安全管理服务要求:
一、赛前安全管理要求
(一)成立组委会,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运营单位,并明确各部门安全责任职责。
(二)成立赛事安全工作多部门协调小组,由体育、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上救援)、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地震、通信管理、银保监、水利等部门构成,具体负责制定赛事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赛事组织方案四个方案,明确安全责任分工,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
(三)做好风险评估。赛前组织赛事技术代表、总裁判长会同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比赛水域(勘察水的流速、水深、气象、观赏条件等),并将相关数据资料交由专业评估部门作出评估报告后确认是否符合办赛条件。
(四)建立和完善赛场安全管理机制
1、确保场地布置的安全性
(1)规范水上场地布设人员安全操作步骤;
(2)所有搭建布设材料及工作必须按照安全标准进行;
(3)所有设施必须经过综合性演练进行安全验收。
2、合理划分活动区域和流线
(1)合理安排:比赛区、表演区、观众区、媒体区、仪式区、停车区、医疗救护区等;
(2)人员和车辆流线:根据赛事活动需求和公安部门要求进行设置;
(3)根据活动区域和流线,设置人员和车辆证件,区分证件种类和权限。
(五)按规定履行赛事申报(审批或备案)及分级管理责任。具体要求按照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若干意见》执行。
(六)开展相关人员资质审查。
1、参赛者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及具备不凭借任何辅助工具游泳200米以上距离的能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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